河南省方 (略)
司法拍卖公告河南省方 (略) 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至2024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顺延) (略) (略) (网址:http://**.cn),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方 (略) 南侧、 (略) 北侧、教师新村东侧A4号楼3单元7层701室 (略) 。
位于方 (略) 南侧、 (略) 北侧、教师新村东侧A4号楼3单元7层701室(合同号:*)一处,建筑面积为121.59 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总层数:11层,所在楼层:7 层,房产内部装饰情况:简装。有抵押,房屋腾空情况:未腾空,房屋现有居住人,承诺拍卖成交后12日之内腾空房屋。
本院不对上述标的做出任何过户承诺,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须知及调查表。未标明的瑕疵亦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议价价格:*元 起 拍 价:*元
保 证 金:*元 加价幅度:2000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含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的五个工 (略) 方 (略) 提交委托材料(携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受领标的物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前述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受领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本人的个人行为。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拍金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等工作(法定节假日、下班时间不接受咨询)。咨询内容和立 (略) ,仅供竞买人参考。集中看样日期:2023年12月4日上午10点—10点30分。
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2、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 (略) 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不具备缴纳税款条件的,本院将不再为买受人留存该项费用,本院将及时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 (略) 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不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可能存在的物业费、能耗费、水、电、大修基金、燃气空调初装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前往有关单位咨询并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提醒买受人在出价时谨慎考虑上述费用成本,理性出价。
3、本次拍卖不含相关债权债务。
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若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房管、不动产、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测绘部门的数据为准, (略) 无涉。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本院拍卖标的物均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当地公安部门咨询确认。
由于我国过户政策比较复杂, (略) 建设的迅速发展和配套政策跟进不足的矛盾长期存在,部分房产有房产登记信息但缺少土地信息或未办理土地分割登记或集体还是国有土地性质不明晰、难以认定等问题。存在拍卖成交后,过户登记时政策性障碍或过户周期较长等现状。提醒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以相关管理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欠缺土地登记的,可待登记机关查明后确认或登记条件具备时再申请办理,本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进行房产过户转移登记,但暂无土地信息,该权利登记证书可能申请抵押贷款不被批准,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知悉和理解。
本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相应手续。
如竞买人不符合有关单位限购政策要求,则可能存在无法过户风险,该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限购说明:根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受限购政策影响,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银行抵押不影响买受人权益,买受人所缴纳的拍卖款为全款,买受人缴纳尾款后,法院拿拍卖款优先和银行结算剩余贷款,再办理过户交接手续。
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车管、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决定。
股权拍卖标的物中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的,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导致的拍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或首次查封有异议未在合理规定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法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费用。因买受 (略) 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 (略) 对拍 (略) 置。因已发现或者未发现的法律风险造成的影响成交以及交接问题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回转,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三个工 (略) 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已经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一人,任某某。
十、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 (略) (略) 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的方式将保证金缴 (略) (略) 指定的联付通账户。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前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直接缴纳至方 (略) 案款账户(户名:方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方城支行,账号:*3038)
2、缴 (略) (略) 指定的联付通账户(款项交齐后,由联付通自 (略) 指定账户)。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咨询电话:*(拍拍金服)
法院监督电话:0377-*
联系地址: (略) 方 (略) 中段方 (略)
邮编:*
方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