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 | 日照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所属房产两处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1.60 万元/年 | 4.80 万元/三年 | 2024年8月15日 至2024年8月21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略) 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 |||
住 址 | (略) 东 (略) 269号 | ||||
机构类型 | 事业法人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所属房产两处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 | |||
所在地 | (略) (略) 房产 | ||||
标的明细 | 具体明细详见 ,附件可下载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座落于 (略) (略) 2处房产,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 | ||||
重大事项 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租房履约期间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具体交纳金额详见明细; 2、原租户须在公告期间到蓝产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受让权; 3、该项目房产 (略) 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所有,该处房产现有经营户使用。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略) 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同意日照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所属房产两处三年使用权转让项目不低于4.*元/三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产权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山东)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8日 | ||||
评估结果 | 1.*元/年 | ||||
备案单位 | (略) 财政局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按每年支付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每标的单独租赁,不接受联合购买体受让; 2、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不得对外转租,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使用用途须得转让方同意且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增加临时服务类项目;不得从事危险品、环境污染等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3、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在使用期间增设建筑、装修等方案必须经*方同意,并报请有关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人防等)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工程主体建筑结构,使用到期或因第4条原因合同终止后,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5、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所租赁房屋及周边消防安全; 6、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使用期间的消防设施、设备、房屋维修、保安、保洁、水、电、暖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方须承诺项目成功受让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使用权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户享有优先受让权,意向受让方为原租赁户报名时须提供与转让方签订的租房合同复印件。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每标的0.*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 月 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帐号:*15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报价 |
动态 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4.*元/三年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色经 (略) |
联系人 | 房女士 | |
联系电话 | 0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