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9月受青河县恒大 (略) 委托新疆绿境 (略) 承担青河县恒大 (略) 琼坎儿孜15.*吨/年油砂油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青河县恒大 (略) 琼坎儿孜15.*吨/年油砂油开采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鄯善县琼坎儿孜油砂矿区
4、建设内容:新建年产15.*吨油砂油生产设施,主要建设直井252口、注水井48口、7座计量站、1座综合处理站及办公生活区,配套建设水、电、暖、环保等相关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青河县恒大 (略)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基新
(2)联系电话:0991-*
(3)联系地址: (略) 鄯 (略) 2461号农业银行综合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1、环评单位名称:新疆绿境 (略)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工
(2)联系电话:0991-*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如下:
联系电话:0991-*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青河县恒大 (略)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