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博 (略) 年产50万立方商品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
经现场勘察,为新建环评性质。
项目代码:2020- *** -30-03- *** 。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租用座落在博白县松旺镇周北村笨基窝岭的土地进行建设生产,租地面积 *** .67m2(合58亩),总投资2600万元,主要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m3。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1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桂环函〔2022〕 (略) ),博白县2021年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 (略) 在区域为达标区。
水环境:项目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项目北 (略) 的蕉林河,蕉林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项目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判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不必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声环境:项目场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无需提供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生态环境: (略) 在区域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农作物以水稻为主,其他有花生、黄豆、玉米、蔬菜等。栖息有常见的鸟类、蛇、鼠类及昆虫类等常见动物。评价区域无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和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总体而言, (略) 在区域生态环境较为良好。
四、项目建设按照 (略) 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在工地场界间隔一定距离设置自动喷雾洒水设施。
②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对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
③在扬尘易产生点加强洒水抑尘,增加洒水次数;使用商品混凝土。
④严禁随意抛洒土方、建筑垃圾。
⑤土方未能及时用于绿化时应采取遮盖措施。
⑥对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全 (略) 理,车箱挡板高于建筑垃圾5cm以上。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废水:通过施工场区内修建的导水沟收集,经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限值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设备如电锯、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
③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时产生的噪声。
④对移动噪声源如挖掘机等应采取安装高效消声器措施。
⑤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统一布 (略) 。
⑥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 (略) 过敏感点时应慢速行驶,禁止鸣笛。
⑦配备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并保养好车辆,从源头上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期产生的土方用作后期绿化培植用土,不外排。
②建筑垃圾中的金属、包装材料等回收利用, (略) 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填埋。
③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 (略) (略) 理。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水泥、粉煤灰和矿粉筒仓粉尘经脉冲 (略) 理后经仓顶排气口排出。
②搅拌初期粉尘经脉冲 (略) 理后经排气口外排。
③骨料卸料粉尘采取环保除尘雾炮机进行抑尘,同时卸料过程尽量降低卸料高度。
④原料堆场扬尘采取对原料堆场进行洒水,保持原料堆场表层湿润度,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量。
(略) 扬尘采取每天定时洒水, (略) 面湿润,同时对原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做好遮掩工作,并控制车速。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生产废水进入三级沉淀 (略) 理后进入清水池循环使用,不排入地表水体。
②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高效低噪设备。
②搅拌楼设为封闭式围护结构,生产时减少搅拌车间门窗的开启频次,利用墙壁的吸声、隔声作用,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阻隔和吸收。
③ (略) 增加防振垫,避免与地面刚性接触。
④螺旋输送机等输送设备 (略) 加润滑油,从而减少摩擦噪声产生。
⑤定期检修清理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
⑥对运输车辆采取慢速行驶及禁鸣喇叭等措施。
⑦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砂、石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②三级沉淀池沉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③脉冲布袋除尘器收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④生活垃圾经收集 (略) (略) 理。
⑤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 (略) 置。
⑥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5)产业政策相符性
项目产品为商品混凝土,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略) 发[2005] (略) 文)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2020年9月4日,博白县 (略) 以“项目代码:2020- *** -30-03- *** ”予以本项目备案,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选址合理性
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博白县松旺镇周北村笨基窝岭,用地为山岭、林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关于同意博 (略) 年产50万立方商品 (略)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博林审准资[2021] (略) )”, (略) 同意本项目选址。根据“关于博 (略) 年产50万立方商品 (略)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的意见”,博白 (略) 同意本项目选址。项目周 (略) ,交通便利,便于原料、成品的运输。项目水电供应设施配备完善,可满足生产生活要求。项目选址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特殊文物保护古迹等敏感区域内。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略) 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7)“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略) 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玉林 (略)
2022年5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东莞市 (略) 。 |
玉林市博 (略) 2022年5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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