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自然资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公交出告[2024]022号
经平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山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表)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4)33号地块(平山县华能西柏坡百兆瓦级(县级)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建设项目1号地) | 平山县东王坡乡闫庄村、南甸镇曹峪村 | 4.3178 | 供电用地 | 50年 | ≤45% | ≤1.0 | ≤20% | ≤15米 | 1965 | 1965 | 3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上述宗地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地块平山县自然资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表或规划要点。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6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略) 进行。
七、本次拍卖活动具体由 (略) 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及交纳保证金方法:
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收款人): (略)
开户行:中行平山支行
账号:(略)
注意事项: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请注明“ (略) 土地竞买保证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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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