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南通分行2025年度外聘评估机构评估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13:32:32
南通 (略)
类型: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南通分行2025年度外聘评估机构评估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工作需要,现开展2025年度外聘评估机构评估外包服务项目,现公开对兴业银行南通分行2025年度外聘评估机构评估外包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1.1.1 采购范围:南通分行2025年度外聘评估机构评估外包服务。
1.1.2 服务地点:兴业银行南通分行辖内使用单位
1.1.3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1.1.4 投标报价包含:咨询费、产品和实施费用、人工费、差旅费、各类服务费、保险、利润、税费、政策性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等所产生的费用等。
1.2.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采购方选定中标供应商作为外聘评估机构备选单位,针对具体项目,在采购方委托的情况下,对采购方授信 (略) 置等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1.2.1 凡在采购方授信业务 (略) 置等过程中需要对房地产、土地等各类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时,中标供应商在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国家质量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标GB/T #-199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 (略) ,国标GB/T #-2001)和《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建住房[2006]8号)等文件要求(若国家有最新文件,则以最新文件为准)的基础上还应按采购方评估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评估。相关机器、设备、动产等资产评估根据国家相关资产评估规定执行。
1.2.2 中标供应商受采购方委托完成有关委托评估事项时,应维护采购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中标供应商或任何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采购方的合法权益。如中标供应商对采购方委托的资产评估价格与客观价格明显不符,中标供应商应赔偿采购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1.2.3 中标供应商在对客户的抵押物及其权属进行核实后,认为不符合抵押、处置条件的,或了解到客户的各类风险信息,均有权谢绝评估,并应及时告知采购方风险管理部门。
1.2.4 中标供应商应选派富有经验、认真负责及尽职,并且数量足够的评估师组成项目工作小组为采购方提供优质、高效的评估服务。
1.2.5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最终评估成果应包含估价结果报告和估价技术报告。
1.2.6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标供应 (略) 设立分支机构的,中标供应商保证该分支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的名义而应以中标供应商的名义出具有关估价报告,该估价报告应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
1.2.7 中标供应商将对评估工作质量和工作结果承担最终责任。
1.2.8 中标供应商按照评估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原则,根据采购方的合理要求,按时向采购方提供双方约定的、合格的评估报告及其他书面文件,勤勉、谨慎、积极、负责地为完成评估事项。
1.2.9 如中标供应商违反本项目合同项下的义务,采购方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作为外聘评估机构备选单位的资格,有权解除具体评估项目的合作协议。如因中标供应商违约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
1.2.10 根据采购方的实际工作需要,中标供应商应无偿提供日常咨询等相关服务。
1.2.11 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协助采购方协调与抵押登记部门的关系,以保证及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1.2.12 中标供应商在每个合作年度结束后均应向采购方提交合作年度内所有项目的收费明细。
1.2.13 中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的合同约定有权收取相应的评估费。
1.3 质量标准及要求:
1.3.1 出现以下情况的认定为过失事项:
1.3.1.1 在中标供应商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未揭示出评估标的的真实权属(包括抵押权)或揭示不够充分。
1.3.1.2中标供应商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对抵押物属性描述错误或不够充分或未附内外结构的照片。
1.3.1.3 中标供应商所使用的评估方法和技术不符合法定程序和评估规范。
1.3.1.4由于中标供应商出具的评估存在瑕疵而影响采购方业务进程或造成银企矛盾。
1.3.1.5 评估价值明显偏差的。
1.3.1.6 中标供应商在评估过程及评估报告中其他明显过失。
1.3.1.7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客户接触过程中存在欺诈、误导、泄露客户信息、乱收费等情况的,以及影响采购方声誉的各种行为。
1.3.1.8 (略) 转包采购方推荐或委托的业务。
1.3.1.9 中标供应商违反商业合作的诚信原则的其他过失行为。
1.3.1.10 不积极配合采购方工作。
1.3.1.11 与采购方或相关利益人员内外勾结损害采购方利益。
1.3.1.12 泄露采购方商业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
1.3.1.13 出具虚假报告的。
1.3.1.14 其他违反本合同义务的行为或者严重损害采购方利益的行为。
1.3.2 出现以下情况的认定为违约责任:
1.3.2.1 若采购方发现中标供应商的各类过失,采购方有权暂停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方的外聘评估机构准入资格,缩减合作范围直至停止合作,并宣布本协议提前到期并终止,情节严重的保留诉讼权利。
1.3.2.2 中标供应商及其下属人员丧失评估业的相关资质或资质等级降低,则采购方有权缩减合作范围直至停止合作,并宣布协议提前到期并终止。
1.3.2.3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协议条款,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4 资质要求:
1.4.1 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2 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覆盖本项目服务。
1.4.3 已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或其所属有权机构等部门颁发的评估机构资格证书(许可证);
1.4.4 依法取得评估资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相关领域从业经历;
1.4.6 具有规范和完善的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1.4.7 外聘评估机构与本行不存在利益冲突;
1.4.8 在其 (略) 评估行业有较好的声誉,诚实守信,且最近三年内无不良从业纪录;
1.4.9 从事评估事项的中介机构,应具有5名(含)以上执业注册评估师。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 (略) 理。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23:00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q.com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南通分行2025年度外聘评估机构评估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南通分行2025年度外聘评估机构评估外包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 (略) 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南通分行2025年度外聘评估机构评估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 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 (略) 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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