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建筑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进 (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我局开展了202 (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安徽 (略) 、安徽盛世 (略) 、安徽 (略) 等3家企业在3个月整改期满后仍未整改到位,核查结论为“不合格”。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关于开展202 (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市城乡建设局拟撤回上述企业资质。
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 (略) 建管处发展科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 (略) 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
(略) 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1日
(略) 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
序号 | 撤回企业 | 撤回资质 | 详情 |
1 | 安徽 (略)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未按资质标准配备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缺1人)、职称人员(缺2人)、技术工人(缺10人)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未按资质标准配备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缺4人)、职称人员(缺3人)、技术工人(缺30人) | ||
2 | 安徽盛世 (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未按资质标准配备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缺5人)、职称人员(缺6人)、技术工人(缺30人)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未按资质标准配备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缺5人)、职称人员(缺7人)、技术工人(缺30人) | ||
3 | 安徽 (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未按资质标准配备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缺4人)、职称人员(缺5人)、技术工人(缺3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