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送〈通江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通发改〔2023〕49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业审查意见,项目建设内容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江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
2311-*-04-01-*。
三、项目业主
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建设地点
通江县永安镇等22个乡镇(街道)。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4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或排危除险,其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隐患30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隐患10处,主要工程包括抗滑桩、挡土墙、截排水沟等工程。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632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七、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10个月。
八、项目耗能
项目建成后年耗能总量61.45吨标准煤(当量值)、164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耗电50万千瓦时。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
九、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详见附件。
十、其他事项
(一)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二)接文后,请按程序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拟变更建设地点或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进行审批。
(三)法律法规要求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应在开工前办理齐全。项目进展情况应按规定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填报。
(四)项目单位应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逗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项目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快速有序建设。
(五)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