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阳县矿山修复及护城河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朝阳路) |
| (略) 凤阳县府城镇-西起东城街,东至龙盘大道 | | 64433.65 |
| 凤阳明都 (略) | | 赵全 |
| 14000 |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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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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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路改造工程西起东城街,向东依次穿过校场路、独山路接入龙盘大道,道路全长约2.27公里,道 (略) 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2米,设计时速为4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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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对裸露的地面和堆置的土方,适量洒水抑尘,并采取遮盖和围护等措施。施工期沥青混凝土摊铺采用全封闭沥青混凝土摊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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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设施,生活污水依托周边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防尘,不向地表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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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弃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弃方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临时堆存后由建设单位委托外运处理,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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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00~6:00 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应当在施工前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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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设计阶段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自然道路进行施工运输,避开周边绿化;施工阶段在道路两侧开挖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将采取多种措施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恢复的原则为尽量保持原有土地使用功能不变,并做好植被养护管理工作并转交给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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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