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机电专业 Ⅲ 标段--综合管廊-FAS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4210-2024-LWFBZB-0020/2024-YW-*-2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略)
更正内容:
变更1、原招标公告第3.2款“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筑企业专业作业资质或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为: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企业专业作业资质或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说明: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或扫描)件;其中,国家、投标人资质证书颁发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专业作业资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变更2、原招标公告第 3.3 款“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技术(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变更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或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技术(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变更3、原招标公告第4.1款“招标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变更为: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00秒
变更4、原招标公告第6.1款“6.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14时00分00秒”变更为: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14时00分00秒
5、关于招标文件变更的其他的内容和要求,详见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6、已按原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通过代理机构获取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附件: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机电专业 Ⅲ 标段--综合管廊-FAS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4210-2024-LWFBZB-0020/2024-YW-*-26)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机电专业 Ⅲ 标段--综合管廊-FAS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项目编号:4210-2024-LWFBZB-0020/2024-YW-*-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 (略) 通信信号上 (略) 天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项目规模: (略) 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 (略) 三中至五里铺(不含)段、阳坡东站(不含)至颍川河口段组成。线路全长 21.597 公里(其中设 (略) 2.01 公里);共设置车站 19 座(高架站 1 座、地面站18 座);新建天水三中停车场 1 处;全线设置下穿隧道 145 米/2 座、特大桥 3086 米/3 座、大桥 266 米/2 座、中桥 76 米/2 座、钢构桥 1152 米/2座、人行天桥 88 米/2 座及涵洞工程;同 (略) 改造和综合管廊工程,以及相应的供电、通信、信号、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配套工程。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颁布现行规范、标准及劳务发包人项目管理等的具体规定,高质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廊及综合管廊控制中心FAS系统线缆敷设、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配合;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工程量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安装9套、分布式光纤探测系统安装16套,超细干粉灭火控制系统安装68套,防火门监控系统安装8套,管廊感烟感温等探测器模块安装6600套、管廊中心探测器模块安装194套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助发包人进行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竣工资料编制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量清单”、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的具体规定)。
本工程划分为标段 Ⅰ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机电专业 Ⅲ 标段--综合管廊-FAS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天水有轨电车(二期)项目机电专业 Ⅲ 标段--综合管廊-FAS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机构。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企业专业作业资质或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说明: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或扫描)件;其中,国家、投标人资质证书颁发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专业作业资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或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技术(或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收益状况,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任意 1个财务年度的附有投标人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或其证明资料)的资产负债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 1 项工程施工(或施工劳务分包)类业绩。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被移除的除外)。
3.7 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8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 (略) 通信信号上 (略) 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
(4)处 (略) 通信信号上 (略) 处罚期内;
(5)被纳 (略) 通信信号上 (略) 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录、不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录且在限制期内的;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 3 年内出现过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及骗取中标等情况;
3.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说明:本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法:详见本公告第 7.3 款具体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14时00分;
5.2 递交方法:线下纸质版递交(招标人接受邮寄标书,邮寄费由投标人自付)。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6.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14时00分00秒;
6.2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高 (略) 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丰庆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7.1工程建设地点: (略) 行政辖区内;
7.2 工程计划工期:436日历天,其中:
(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0日;
(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
* 说明: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书面劳务作业通知(或合同协议)书约定为准。
7.3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时00分---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00秒
(2)获取方法: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的复印(或扫描)件一套,现场(或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本(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 (略) 高 (略) 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楼。
(4)其他说明:
1)投标人选择采用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并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随同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及本款第(2)*@*q.com(请投标人在缴费凭证上注明“2024-YW-*-26招标文件领购费”),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相关资料后 2 小时内,按“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所标注邮箱发送电子(PDF)版本招标文件,并按地址标注寄送纸质版(如需),邮寄费用:到付;
2)领取招标文件缴费账户信息:
① 招标文件缴费账户: (略)
② 开户行:民生银行 (略) 支行
③ 缴费账号:*
7.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cebpubservice.com)、(chhttp://**)、中招联合 (略) (http://**)同时发布,发布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5 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通信信号上 (略) 天水分公司纪检监察。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通信信号上 (略) 天水分公司
地址: (略) 麦积区成纪大道天水一中(麦积校区)西南150米
联系人:许司达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高 (略) 11号(禾盛京广中心)4号楼6层
联系人:米娜娜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授权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邮箱 | ||||||
个人邮箱 | ||||||
领取文件提供资料 | □ 单位介绍信 ? 经办人身份证 ? 其他 | |||||
文件领购费用是否需要提供发票 | 是否需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 是 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 ? 否 | |||||
是否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是 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 ? 否 | ||||||
领取日期 | 经办人签名 | |||||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第 7.3 款具体规定,提交领取文件资料;
(2)投标人应确保在“招标公告”第 4.1 款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选择远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截至时间前,将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原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表内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所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