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青浦区都市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略) 性研究报告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略) 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丹路 * 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
1. 净水系统1套,含纯化水设备、纯化水存储系统、纯化水输送系统。
2. 冰水系统1套,含冷冻水设备、输送管道、管路保温系统。
3. 新风系统1套,含空调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费等。
4. 蔬菜加工一体化设备1套,含整菜无损清洗线、全自动脱水机、多功能切菜机、叶类单头切菜机、连续式真空包装机。
四、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 .89万元,其中:设施设备费 * .90万元,其它二类费用11.99万元( (略) 设计费、招标代理费、监理费、审价费等)。资金来源及金额:中央资金76.48万元,市级资金15.29万元,区级资金61.18万元,自筹 * .94万元(含二类费用11.99万元)。
该项目为先建后补类项目,要按照建设类项目管理要求,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项目监理、财务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项目验收等制度,请按规定办理各项相关手续,以利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青浦 (略)
* 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