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鑫 (略) 年开采加工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桂阳县流峰镇三阳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鑫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鑫 (略) 年开采加工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扩建项目位于桂阳县流峰镇三阳村,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2万元。采区面积为0.1016km2,准采标高+432米~+339米,排土场面积14170m2,工业广场面积24266m2,办公生活用房面积5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条碎石生产线、1条机制砂生产线、1条石板材生产线。本次扩建调整了矿区范围及开采标高,生产规模由原来的年开采加工1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大到开采加工7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主要产品为:石板材10万吨/年、碎石40万/年、机制砂20万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及物料堆场采取洒水除尘和篷布覆盖、设置围防护栏等,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对进出场道路硬化、及时清扫厂区道路并配备喷淋降尘装置、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设置洗车台;破碎、传输工序采取封闭措施,加工过程中进行喷雾降尘处理;成品库区域实现厂房全封闭;对原料堆场完善围挡、加盖防尘布、配备喷淋降尘装置等防治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完善爆破工序喷淋降尘装置等抑尘措施,按要求及时开展矿区覆绿工作;排土场完善喷淋降尘装置等防治措施;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3、加强水污染防治。采区、原料和成品堆场、堆土场四周修建洪沟,防止水土流失;初期雨水经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洗砂废水经浓密罐+压滤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板材切割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灌。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爆破噪声控制,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汽车运输时间和路线,避免对沿途居民产生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与处置。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减量排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线;废泥渣经脱水送排土场堆存与剥离表土一起作为矿区回填复垦使用;废油桶、废机油及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固废贮存间、危险固废贮存间须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贮存及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