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剑河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剑河县 (略) 以 关于剑河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21) (略)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城镇 (略)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剑河县城区 。 |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 亩,拟新增停车位3169个,主要实施内容为:(一) (略) 停车场:修建地下室 *** .77平方米,新增停车位1972个,含人防地下室 *** .2平方米(新增停车位450个),地下停车场 *** .57平方米(新增停车位1522个,含小车停车位1351、充电小车位81个、非机动车车位38个、充电非机动车位10个、无障碍停车位42个),修 (略) *** 平方米;恢复体育场球场铺装 *** .79平方米(含篮球场、田径场、足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修建看台及附属用房 *** 平方米等。(二)方家寨停车楼:修建停车场 *** .92平方米,新增停车位495个,含小汽车停车位467个、充电小车位12个、非机动车车位16个。(三)江北岸广场停车楼:修建地下停车场 *** .06平方米,新增停车位766个,含小汽车停车位690个,充电桩车位76个。(四)设施设备购置:购置电动汽车充电桩169个、收费岗亭6个、变压器3台等。 。 |
2.3 合同估算价: *** 元。 |
2.4 计划工期:365 天。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2.6 招标范围:(1) (略) 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到工程交工验收完 (略) 设计服务工作; (2) (略) 分: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 (略) 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 (略) 相关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级(含 *** 级)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2年08月30日 0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http:/ ***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5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 ***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http:/ *** )上发布。 |
7.其他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剑河县城镇 (略)
代理机构:贵州锦 (略)
地址:剑河县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鸿森花 (略) 四楼
联系人:何超波
联系人:李锦凯
电话: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