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略)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我局对临 (略) 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的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经审查通过的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内容及相关问题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兰 (略) 8号三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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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9-*
2024年4月10日
附:审查通过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属地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资质 |
1 | 临 (略) | 平邑县 | 韩庆波 | 二级资质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