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 (略)
招聘高校见习生公告
招聘高校见习生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 (略) 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及《湘西自治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州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 (略) 业务发展实际,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42名见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招聘对象为2023、2024年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卫生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必须未参加过就业见习且未缴纳过养老保险。
二、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16日。
(三)报名地点: (略) 人事科(门诊大楼7楼)。
(四)报名需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二寸彩照2张,报名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核实后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院监督执纪室全程参与监督。
四、相关说明
(一)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 (略) 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同意后降低比例或核减职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经考试合格,见 (略) 签订见习培训协议书,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培训,学生档案交州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三)培训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继续见习培训。见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培训见习补贴(1550元/月) (略) 发放的高校培训见习补贴(1200元/月)。
(四)培训 (略) 管理,相关职能科室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并将培训考试、考核进行统计,累计两次不合格者,解除培训资格。
(五)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湘西 (略) 见习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期满双方解除见习培训协议。
五、未尽事宜由 (略) 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
| 附件:2024年湘西自治 (略) 招聘高校见习生岗位及职数表 |
湘西自治 (略)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