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位于浦北县 (略) 益顺街北向( (略) 西向), 该 (略) 总平面图及效果图由中物联规 (略) 规划设计,由 (略) 开发建设, (略) 总平面图已于2023年9月28日县规委会(浦规委阅〔2023〕5号)原则同意,现该公司因发展生产需求申请 (略) 总平面图,申请对项目总平面图规划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办公楼建筑占地面积212.3㎡,建筑面积601.9㎡调整为建筑占地面积825.10㎡,建筑面积3902.30㎡,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二、原规划绿地位置新增加16#厂房(建筑占地面积810.0㎡,建筑面积4146.43㎡,5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略) 调整后的总平面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规划净用地面积*.08㎡,总建筑面积*.83㎡,计容建筑面积*.23㎡,计容建筑面积233.60㎡,建筑占地面积*.51㎡,建筑密度34.58%,容积率1.75,绿地率8.20%,非生产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3.85%,机动车停车位32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440个。
公示内容:1、 (略) 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2、立面效果图。
公示日期: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6日(共七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及地点:
1、浦北县 (略) 公示宣传栏;
2、该项目建设地点:浦北县 (略) 益顺街北向( (略) 西向);
3、浦北县 (略) 站: http://**.cn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 (略) >县政府工作部门>浦北县 (略)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信息>行政审批>其他公开事项;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总平面图及效果图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浦北县 (略) 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图及效果图或自动放弃权利,我局将按程序给予批准该项目总平面图及效果图。
1、联系电话:0777-*(浦北县 (略) 国土空间规划和工程规划股)
2、信件寄往“浦北县 (略) 国土空间规划和工程规划股收”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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