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源 (略) 年产*吨抗冲ACR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源 (略)
项目名称:年产*吨抗冲ACR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昌安大道以西, (略) 以南(高密仁和化工产业园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新建2#生产车间、2#成品仓库、3#成品仓库、4#成品仓库、辅助房、抗爆控制室、*类仓库等,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06平方米。对现有罐区进行调整(在原罐区北侧新建6个原料储罐,其中*基*烯酸*酯储罐四个、*基*烯酸储罐一个,应急罐一个)。购置原料罐、油相釜、乳化釜、聚合反应釜、板框压滤机、闪蒸干燥机、天然气热风炉、喷雾干燥塔等生产及辅助设备约200台(套),主要生产工艺为乳化、聚合、干燥,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吨抗冲ACR的能力。
公示时间:自公示内容发布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窦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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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山东源 (略)
建设地点:山东省/ (略) / (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