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于民和县(史纳新区)集中供热锅炉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民和县川垣新区住建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972-*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 | 民和县(史纳新区)集中供热锅炉房工程 | 民和县史纳新区 | 民和县惠民 (略) | 北京中地 (略) | 本项目建设地点:民和县史纳新区。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新建供热站一座,场地占地面积1510.8m2,其中锅炉房及配套办公楼合建建筑面积为636.4m2,安装3台7MW燃气热水锅炉,型号均为WNS7.0-1.0/95/70-YQ,负责提供项目周边热用户的冬季供暖,总供热面积为*.37m2。配套安装水处理、水循环及变配电设备,本项目不包含供热管网建设内容。 | 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