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商城分局
关于拟对商城县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城县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4日)
听政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76—*
通讯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东段(邮编*)
2024年5月11日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商城县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园建设项目 | (略) 商城县 | 河 (略) | 河南 (略) | 本项 (略) 商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上石桥工业园区,扩建建设12条全智能钢结构生产线,年产*t钢结构构件 |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在车辆冲洗处设置车辆冲洗池、砂石搅拌废水设置沉砂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入厂区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商城县聚源污水处理厂。项目营运期: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在现有的员工内调配,因此,本次评价不产生新的生活污水。本次技改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1)道路硬化与管理;(2)边界围挡;(3)裸露地(含土方)覆盖;(4)易扬尘物料覆盖;(5)持续洒水降尘措施;(6)运输车辆冲洗装置。项目营运期:本项目1#厂房切割和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中央集尘系统+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2#厂房切割、焊接和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切割、焊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中央集尘系统+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与抛丸粉尘经集气管道+抛丸机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共用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2#厂房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大旋风分离器+两级过滤器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先经过三级干式纸盒过滤器处理后与喷塑后烘干废气经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1台+烟道处理后引至房顶(高于楼顶3m)排放。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有组织20m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5.9kg/h)要求;非*烷总烃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50mg/m3)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A级企业绩效分级指标排放限值(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NMHC为20-30mg/m3)”要求。 3、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1)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禁鸣标志,辅以保安执勤,指挥进入项目区施工车辆。(2)对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作业。(3)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方位进行施工。项目营运期:通过对主要高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基础减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项目施工产生的废建筑材料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配备加盖垃圾桶若干,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中的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除尘设备收集的粉(烟)尘、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收集的粉尘分别袋 (略) 综合利用,废塑粉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漆桶由水性漆供应商回收处置,废塑粉包装桶由塑粉供应商回收处置,废无汞UV灯管由厂家回收处置;水性漆漆渣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同废活性炭、废蜂窝滤纸、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机油分类收集,分别收集于专用容器中,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