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本单位委托华侨大学对珩 (略) 保障性安居工程-1317D05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概况
珩 (略) 保障性安居工程-1317D05地 (略) (略) 新店街道 (略) , (略) 南侧、九溪西侧,地块面积(略).244平方米(基于CGCS2000坐标),用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118.(略)°,北纬24.(略)°。该地块性质原为农用地,原用途为农田。 (略) 规划,地块用途规划为珩 (略)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性质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开展了珩 (略) 保障性安居工程-1317D05地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本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土〔2021〕8号),评估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评估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较低,基于建设用地风险管控的要求,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开发。
三、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略) (略) 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
联系电话:0592-(略)
编制单位:华侨大学
联系方式:陈老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