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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交通标志标牌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DL*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略) ,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略) 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交通标志标牌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 万元,招标 (略) 公安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交通标志标牌工程,具体详
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交通标志标牌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交通标志标牌工程)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有效期内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 (略) 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
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
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验收文件。
3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
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
控股参股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
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 号苏清办* 号苏清办*
号连清办* 号文苏清办* 号连清办* 号连清办*
号苏清办* 号连清办* 号连清办* 号连清办*
号连清办* 号苏清办* 号苏清办* 号连清办*
号苏清办2017 6 号苏清办* 号苏清办* 号苏清办*
号连清办* 号连清办* 号苏清办*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
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
有效期内2022 年 2 月-2022 年 7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
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号文连建发* 号文苏建招
函* 号连建管函* 号执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无
市场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兼职或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
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已超过 6 个月不出借挂靠资质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承担违约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及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扣除相应信用分。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 号关于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
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信用中国http://**.cn 公布为准,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由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连建发* 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 (略) 场监管
(略) 中动态核查应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9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10 月 0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连云港德晖工程 (略) (略) 海州 (略) 35登*
大厦 16 楼 1602 室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德晖工程 (略) (略) 海州 (略) 35登*
大厦 16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0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德晖工程 (略) (略) 海州 (略) 35登*
大厦 1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略) 公安局 (略) 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交通标志标牌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连
云港德晖工程 (略) 招标代理机 (略) 公安局招标人委托对
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交通标志标牌工程
2.2 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 (略) 东侧
2.3 招标范围: (略) 公安局车辆管理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一期交通标志标牌工程,具
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 2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5 最高限价:10 万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取
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有效期内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 (略) 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
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
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验收文件。
3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
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
控股参股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
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 号苏清办* 号苏清办*
号连清办* 号文苏清办* 号连清办* 号连清办*
号苏清办* 号连清办* 号连清办* 号连清办*
号连清办* 号苏清办* 号苏清办* 号连清办*
号苏清办2017 6 号苏清办* 号苏清办* 号苏清办*
号连清办* 号连清办* 号苏清办*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
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
有效期内2022 年 2 月-2022 年 7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
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号文连建发* 号文苏建招
函* 号连建管函* 号执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无
市场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兼职或在其它项目变更需
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已超过 6 个月不出借挂靠资质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等,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自愿放弃中标资
格,承担违约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企业及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扣除相应信
用分。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 号关于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
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以信用中国http://**.cn 公布为准,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由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连建发* 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 (略) 场监管
(略) 中动态核查应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各投标人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9日之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
18:00 时,至连云港德晖工程 (略) (略) 海州 (略) 35登*大
厦 16 楼 1602 室现场报名。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
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
证书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2022 年 2 月2022 年 7 月等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提供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每份 300 元售后不退。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6.评标办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 (略) 海州区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州区登*大厦 16 楼
代理机构邮编:*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海 (略)
联 系 人:宁军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 (略)
地址: (略) 海州 (略) 35 号登*大厦 14 楼
联 系 人: 陈柱
电话: 0518-*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