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玛镇阳光小区提升项目 |
|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尼玛县尼玛县尼玛镇阳光小区 | | 5105.223 |
| 尼玛县人民政府 | | 次仁达培 |
| 2500 | | 0 |
| 2024-11-30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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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阳光小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684.73平方米,公厕29.24平方米,石材硬化502.02平方米,旗台一座,4米高挡墙41米。新建停车场一座面积为8050.97平方米。公厕两座,每座61.36平方米,新建德吉小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521.66平方米,新建水旱两用厕所29.24平方米,石材硬化411.25平方米,旗台一座。 (略) 政道路5105.223平方米,新建人行道3763.618平方米, (略) 政给排水管道、强弱电预埋、 (略) 政9米高太阳能路灯27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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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在施工工程采取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排水沟排放至下水道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进行清运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在声环境敏感点夜间禁止施工,昼间禁止高噪声作业。 |
| 有环保措施: 破坏植被进行生态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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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