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磋商)文件第54页,第五章附件8第8-1、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原文件内容为: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需注册在 (略)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3)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 (略) 于有效期)。
现更正为: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需注册在 (略)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3)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 (略) 于有效期)。
采购(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潜在供应商及 (略) (略) 网站下载本项目《答疑文件》。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