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及《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8日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天等县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设备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公告,根据报名情况,于2023年10月18日上午召开局党委会议讨论,议定了天等县公安局智慧侦查中心设备采购代理机构为广西 (略) 。
(略)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2023年10月24日), (略) 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监督部门进行反馈。网上公示媒体查询:本次公示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
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黄警官0771-*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椒大道68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
天等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