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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年架空光缆线路砍青整治优化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1-30 18:06: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1-31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2-02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年架空光缆线路砍青整治优化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年架空光缆线路砍青整治优化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年架空光缆线路砍青整治优化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本比选项目 (略) 2022年架空光缆线路砍青整治优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NDXBXG*),比选人为 (略) 玉溪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全市山区段落杆路存在架空光缆线路上杂草丛生,杆路走不通,吊线碰青,松鼠顺树枝爬到线路上啃咬光缆导致通信阻断等情况,给光缆线路维护及查修造成较大阻力。需对这些段落光缆线路进行砍青整治。本项目预估金额为不含税88.9万元人民币,本次采购采用框架合同+订单的方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1)砍青区域:玉溪辖区内二干、本地网C3及接入网C4以上架空光缆线路。 (2)架空光缆路由砍青宽度2米,砍桩高度不能超过30公分; (3)砍青后路由清晰,架空光缆线路上没有拌青枝条。 (4)砍下的杂草、树枝不能堆放在线路下方,需清理到离线路3米外的地方。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中选单位为1家,中选份额100%。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至框架份额执行完成止。 1.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2.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含税单价限价为125.00元/档,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应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扫描件。如参选人 (略) ,除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外,须另附其具备 (略) 的授权(即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参选人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 2.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认可。 2.3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全国范围内线路维修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证明材料依据:提供单项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扫描件;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单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以及含有可识别“标的名称等”的合同页。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有效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或结算单时间为准。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案例不予认可。(中标/中选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4本次比选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2.5本次比选不接受 代理商参选。 2.5控股关系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2月0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2月0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2月0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2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上传至文件款支付凭证处): (1)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格式如下:
(2)采购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或支付截图); (3)开票及退保信息表(盖章和可编辑Excel各一份)。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比选文件费用汇款账号信息如下(请电汇时备注:公司(简称)+项目名称(简称)+标书费)。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广安门支行 开户名称:北京 (略) 账 号:*69452-0021 联 行 号:*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3年0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