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0873-*(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 (略) (略)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0873-*(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 (略) (略)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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