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分别如下:
(略) 道路积尘走航监测服务项目
(略) 积尘负荷走航监测系统(符合河北 (略) 尘负荷走航监测与评价技术规范(冀环办发〔2023〕36号)有关要求), (略) 主城区(桃城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冀州区)及 (略) 建成区内主次干道和国、省、 (略) 段进行积尘走航监测,服务期限1年,原则上每月对主城区走航监测,每季度对 (略) 区走航监测,根据需要对国、省、 (略) 段走航监测,年度走航监测里程不少于7000公里,如需对监测频次、区域进行调整,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监测时间完成监测任务,监测工作于2日内开始,5日内结束并出具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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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