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西区洞庭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雅湖 (略) 项目 | (略) 雅湖 (略) | (略) 河西区太湖路街道解放南路东侧雅湖里配套公建1-8 | 天津津环中新 (略) | (略) 雅湖 (略) 拟投资30万元租 (略) 河西区太湖路街道解放南路东侧雅湖里配套公建1-8建设“雅湖 (略)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为200.82㎡本项目主要承担猫与犬动物疾病预防、诊疗、动物防疫、手术、美容(美容仅包括宠物洗澡、修剪等常规美容,不包括毛发染色服务)等服务,不设宠物寄养服务,主要手术内容包括基础外科手术、绝育手术、腹腔手术和胸腔手术。本项目预计宠物接诊量约为10只/天(手术约1只/天、美容约6只/天、疫苗接种等其他服务约3只/天)。 本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10.67%,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隔声降噪措施、固体废物处置、排污口规范化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宠物诊疗过程、住院观察、危废暂存、污水处理过程等。产生的少量异味(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采取如下措施:宠物粪便及时消毒且袋装密封,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结构,通过定期喷洒消毒剂、天然植物除臭剂进行消毒除臭。根据报告表预测,本项目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医疗类废水(含洗涤废水、洗澡废水、医疗废水、地面清洁水)和生活污水。医疗类废水经1套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工艺为“过滤+过一硫酸氢钾消毒”)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经废水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津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报告表预测,污水处理设施排口水质中pH、SS、COD、BOD5、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总氮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污水总排口水质中pH、COD5、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数、总氯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设备、宠物日常偶发叫声、空调外机及排风系统风机等。根据报告表预测,在采取治理措施后,本项目东、西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环保目标处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值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中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患病宠物粪便、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外包装物等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输液瓶(袋)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置,修剪废物由城管委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次氯酸钠等,报告表提出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要求。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 (报告书填写) | 2023年10月11日 — 2023年10月1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