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华 (略) 有限公司受 (略) 的委托,经政 (略) 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 (略) (略) 装修改造 (略) 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装修改造项目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SHMZWY ***
三、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
联系方式: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华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东六路民安大厦B座5层
联系方法: 冯工 ***
五、采购内容、预算和要求:
1、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位于 (略) (略) 校区。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略) 服务等内容。
1.2相关要求:
①按照 (略) (略) 建筑外观改造设计、 (略) 设计;
②建筑、水电、暖通、消防、集中供氧系统等专业的改造设计;
③室内装饰设计;
④北侧二楼供应室设计、北二楼与主楼钢架桥设计;
⑤废物储存间和洗衣房改造设计。
2、采购预算:人民币 * 万 * 仟 * 佰圆整(¥61200.00)
3、项目用途:自用
4、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5、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5.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人针对 (略) (略) 装修改造 (略) 采购。
5.2采 (略) 的国家相关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略) 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省、 (略) 法规、规范及标准的合格标准。
5.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等要求: (略) 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5.4采购标的的交付时间: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5.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满 (略) 业标准。
5.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 (略) 法规、规范及标准的合格标准。
5.7采购标的的其他服务等要求: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中 (略) (www.ccg *** )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须具 (略) 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略) 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 (略) 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
8、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
2、《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 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 号)
八、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发售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的时间期限:自 * 日至 * 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略) 市东六路民安大厦B座5层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 佰圆整(¥:500),售后不退,谢绝邮寄。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略) 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日下午14:30整;
2、 (略) (略) 时间: * 日下午14:30整;
3、 (略) (略) 地点:西 (略) 三楼会议室( (略) 市 (略) 区郭杜北街58号)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冯工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略) 华 (略) 有限公司
帐 号: ***
开 户 行:建行西 (略)
转账事由: (略) (略) 装修设计投标保证金
(略) 华 (略) 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