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库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泽库县供水工程水毁修复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报泽库县供水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泽农水科〔2023〕284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泽库县供水工程水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泽库县供水工程水毁修复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泽库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三、项目建设期限
5个月,即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分别布置在泽库县6个乡镇14个村,维修引水口14座,50m小口机井8眼,更换φ160PE100(1.6Mpa)管道470m,更换φ75PE100(1.6Mpa)管道100m,更换φ90PE100(1.6Mpa)管道15m,更换φ63PE100(1.6Mpa)管道2.5km,更换φ90PE100(1.6Mpa)管道200m,更换φ75PE100(1.6Mpa)管道800m,更换φ90PE100(1.6Mpa)管道2km,更换损坏严重阀门12个。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186.93万元,其中173.08万元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3.85万元为地方配套资金。
六、相关要求
请你局负责,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建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施工进度,确保早开工、早建设。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泽库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