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示范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县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斜沟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马福财
六、实施地点
斜沟乡
七、实施期限及项目进度
2023年10月—12月。10月—11月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及招投标;11月—12月项目实施阶段;12月竣工验收。
八、建设规模及内容
购置景区电瓶车2台;农产品配送车2台;安装停车场护栏250米;景区道路破损修复485平方米;人行道及休息区防腐处理660平方米;户外防腐木花箱10个;瓷质花盆40个;铺装木地板60平方米;新建10个候车站亭及附属配套设施。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5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全部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十、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斜沟乡配套设施的完善,不断吸引游客来观光旅游,促进斜沟乡旅游产业发展,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增长点,对促进斜沟乡区域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支撑,预计年收益达3.12万元。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斜沟乡上窑村民217户950人,包括脱贫户48户178人。项目建成后,带动有意愿的脱贫户(包括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务工,促进其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返贫。
十二、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使斜沟乡产业发展集聚提升,带动群众就业发展、帮扶脱贫户就业增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距,为斜沟乡产业发展奠定基础,推进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斜沟乡剩余劳动力,可增加就业岗位5个,辐射带动12人,预计年收益达3.12万元。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前召开群众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议,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后,按程序申报项目。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略)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青乡振组〔2021〕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到上窑村,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项目运营后,由上窑村村集体进行管理和维护。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成后,优先吸纳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辐射带动斜沟乡剩余劳动力,可增加就业岗位5个,辐射带动12人。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