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废包装桶再生车间废气处理系统(4套) 供货及安装磋商公告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环信环境工程(上海)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 项目名称: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废包装桶再生车间废气处理系统(4套)供货及安装
2. 项目编号:0747-2260SCCZA649
3. 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预处理废气、加温烘干废气、抛丸工序、喷烤漆线等四套废气处理工序。
4.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相关服务。
6. 交货地点: (略) 辽中区。
7. 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资源化项目废包装桶再生车间废气处理系统(4套)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8.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供应商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VOC废气收集处理(采用工艺中含有活性炭浓缩吸附+CO(催化燃烧)/RTO(蓄热式燃烧)工艺)的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信息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的合同复印件;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开户银行在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4)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http://**.cn、http://**.cn、http://**.cn);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9. 《采购文件》获取:
请于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6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登录中 (略) 领购电子版采购文件。领购方式如下:
(1) 潜在供应商需登录中 (略) (http://**) (略) 上注册(免费)。平台标书发售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 1277;
(2) 供应商注册完成后,登录账户,根据项目编号0747-2260SCCZA649, (略) 上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
(3) 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标书款0元,售后不退。
10.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09:30;
(2) 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包括货物/服务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首次报价的签字盖章PDF扫描版)*@*63.com。收到邮件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会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如果已完成递交但未收到邮件回复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逾期送达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3) 未在中 (略) 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 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 (略) 站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磋商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 招采门户:http://**
中 (略) :http://**
12.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潜在供应商应于2022年9月9日09:30之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加密压缩包发送至上述163邮箱。2022年9月9日09:30一到,将加密压缩包解密密码发送至上述163邮箱。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首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磋商方式及单独磋商时间将另行通知。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货物/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采购需求以及价格将最终澄清及报价函发送至指定邮箱(磋商时另行通知)。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3. 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货物/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14.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化环信环境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长 (略) 322号鑫达大厦901室
联系人:阮诚
电话:185 2135 3133
电子邮件:*@*inochem.com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0层
联系人:刘东阳、崔猛、王宏伟
电话:010-5936 9621、010-5936 8914
电子邮件:*@*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