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岳池县兴隆镇粑粑店村6组
项目主要情况介绍:本项目拟在 (略) 岳池县兴隆镇粑粑店村6组原场址进行扩建项目,利用原有4栋猪舍,由原出栏4800头扩增至年出栏#头(存栏量由2400头扩增至5000头),不新增用地。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
地址: (略) 岳池县兴隆镇粑粑店村6组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 (略) 络 (略) 页的附件。可通过以上公布的电话,在工作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2、本项目公众参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如下:
http://**
3、网上填报完公众意见表,可将其发送到指定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公示链接:
http://** 提取码: 8yek
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