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武义县泉溪镇湖沿村牛连山(浙江 (略) 内)
项目名称:武义县泉湖工业区集中供热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环评单位: (略) (略)
备案日期:**日
备案文号:金环建武备*
建设内容:对锅炉烟气排放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将锅炉的蒸发量由30t/h增加到36t/h。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废水:雨污分流;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武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武义江。
2、废气:点火废气及锅炉烟气: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钠碱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处理后4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废脱硝催化剂、片碱废包装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燃煤炉渣、粉煤灰、废布袋、废树脂、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由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环保备案文书:见附件1
环评全文:见附件2
根据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同意对该项目予以备案,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1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备案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