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 (略) (略) 来安县顶汊省际毗邻产业 (略) 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来安县顶汊省际毗邻产业 (略) 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对来安县顶汊省际毗邻产业 (略) 理厂进行二期扩建,二期扩建规模为2.(略)m3/d,并对现 (略) 理工艺进行提标改造,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出水水质指标CODCr、BOD5、氨氮、总磷及氟离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II类水标准,其余出水指标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尾水依托现有排口排放,经管道排至万庄大沟,最终沿万庄大沟向南排入滁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自身排水包括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废气: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 (略) 理恶臭;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栅渣、生活垃圾、药剂废包、污泥。
噪声:项目运行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运行噪音。
三、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地为 (略) 。根据监测结果,氨、硫化氢小时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中附录D中标准。
地表水环境: 根据补充监测结果,枯水期和 (略) 域地表水体万庄大沟、天河各监测断面监测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中Ⅳ类标准要求,滁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中Ⅲ类标准。
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目厂界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略)) (略) 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表明项 (略) 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地下水: 根据监测可知, (略) 各监测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 (略) 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土壤: 项目所在地T1-T11土壤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二类用地筛选值;T11土壤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表1中标准要根据监测结果, (略) 工业用地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居住用地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农用地检测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底泥:底泥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筛选值中水田标准。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自身排水包括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等,产生的废水收集后排入进水泵房,然后进 (略) 理系 (略) 理,经处理后后全厂出水水质指标CODCr、BOD5、氨氮、总磷及氟离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II类水标准,其余出水指标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尾水依托现有排口排放,经管道排至万庄大沟,最终沿万庄大沟向南排入滁河;
废气: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 (略) 理恶臭新增一套3#生物除臭系统(化学洗涤+生物滤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栅渣、生活垃圾由环卫统 (略) 理;药剂废包装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本项 (略) 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根据一期工程污泥鉴别结果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暂存于污泥料仓,外售综合利用。
噪声:项目运行期间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运行噪音,建设项目针对噪声源的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
根据生产过程中例行监测数据,项目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不会降低现有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功能级别;项目风险潜势为Ⅰ,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范围。因此,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方式:(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科泓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海峡城云谷科技园
联 系 人:余工
联系电话:025-(略)
邮 箱:*@*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③项目对环境有哪些污染;④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⑤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单位: (略) (略)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