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略) 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怀宁县商务局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承办机构,承办怀宁县“徽动消费·乐享怀宁——消费券发放活动”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怀宁县“徽动消费·乐享怀宁——消费券发放活动”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第一轮消费券发放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资金投放总量小于等于250万元。
消费券投放平台:中国建设银行怀宁县支行。
发放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9月14日。
发放范围:怀宁县域内。
(二)第二轮消费券发放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资金投放总量小于等于187万元。
消费券投放平台:中国建设银行怀宁县支行。
发放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
发放范围:怀宁县域内。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被审计对象
消费券投放平台。
(二)审计范围
1.对投放平台的消费券投放、使用、核销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看消费券核销情况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骗取、套取消费券资金,以及其他不合规支出等问题。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消费券审计业务,提交消费券发放情况终期统计分析及绩效评价报告。
(三)总控制价
人民币*万元(¥1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3.2020年至今不存在被财政等有关部门惩戒及处罚的行为;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派出的本项目审计组人员至少2人以上,且其中1名为注册会计师;
5.成交供应商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汽车消费券、家电手机消费券、住宿餐饮消费券、普惠消费券项目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需知
(一)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9:00。
(二)询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2)从业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询价报价函(见附件)。
(三)投标单位应于截止时间前以密封形式将询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怀宁县商务局,否则我局有权拒收。
(四)在符合采购需求、资质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将以有效最低价确定最终成交单位,该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当出现2个及以上最低价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方。
(五)供应商报价材料递交地点:怀宁县独秀大道149号3楼304室(怀宁县商务局商贸流通股)。报价函送达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其他事项
怀宁县商务局将成立临时询价工作小组,对提交询价文件供应商材料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参加评审会),在评审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采购公告规定的所有报价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采购人将在询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怀宁县人民政府怀宁县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栏内(http://**)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项目联系人:谢剑,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556-*(怀宁县商贸服务股)
附件:询价报价函.docx
怀宁县商务局
2023年10月8日
?? (略) (略) 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怀宁县商务局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承办机构,承办怀宁县“徽动消费·乐享怀宁——消费券发放活动”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怀宁县“徽动消费·乐享怀宁——消费券发放活动”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第一轮消费券发放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资金投放总量小于等于250万元。
消费券投放平台:中国建设银行怀宁县支行。
发放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9月14日。
发放范围:怀宁县域内。
(二)第二轮消费券发放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资金投放总量小于等于187万元。
消费券投放平台:中国建设银行怀宁县支行。
发放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
发放范围:怀宁县域内。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被审计对象
消费券投放平台。
(二)审计范围
1.对投放平台的消费券投放、使用、核销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看消费券核销情况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骗取、套取消费券资金,以及其他不合规支出等问题。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消费券审计业务,提交消费券发放情况终期统计分析及绩效评价报告。
(三)总控制价
人民币*万元(¥1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3.2020年至今不存在被财政等有关部门惩戒及处罚的行为;
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派出的本项目审计组人员至少2人以上,且其中1名为注册会计师;
5.成交供应商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汽车消费券、家电手机消费券、住宿餐饮消费券、普惠消费券项目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需知
(一)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9:00。
(二)询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2)从业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询价报价函(见附件)。
(三)投标单位应于截止时间前以密封形式将询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怀宁县商务局,否则我局有权拒收。
(四)在符合采购需求、资质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将以有效最低价确定最终成交单位,该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当出现2个及以上最低价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方。
(五)供应商报价材料递交地点:怀宁县独秀大道149号3楼304室(怀宁县商务局商贸流通股)。报价函送达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其他事项
怀宁县商务局将成立临时询价工作小组,对提交询价文件供应商材料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参加评审会),在评审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采购公告规定的所有报价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本次采购程序终止,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采购人将在询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怀宁县人民政府怀宁县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栏内(http://**)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项目联系人:谢剑,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556-*(怀宁县商贸服务股)
附件:询价报价函.docx
怀宁县商务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