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仙居素元医疗美容诊所备案变动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条件,我局同意其诊所备案变动申请,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仙居素元医疗美容诊所
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吕宣艳
变动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何璇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5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仙居素元医疗美容诊所备案变动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条件,我局同意其诊所备案变动申请,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仙居素元医疗美容诊所
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吕宣艳
变动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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