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 (略) (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HZC-2024-09-05
项目名称: (略) 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元
最高限价:49.*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1)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 | 套 |
2 | 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 | 1 | 台 |
3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1 | 台 |
4 | 生物显微镜 | 1 | 套 |
5 | 医用离心机 | 2 | 台 |
6 | 电热恒温水浴锅 | 1 | 台 |
7 | 医用冷藏箱(2-8℃) | 1 | 台 |
8 | 医用冷藏箱(2-8℃) | 1 | 台 |
9 | 全自动凝血测试仪 | 1 | 台 |
10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1 | 台 |
11 | 梅毒螺旋振荡器 | 1 | 台 |
12 |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 1 | 台 |
(2)上述采购设备的具体功能、性能、配置要求、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章节。
(3)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包括各项设备单价及总价),各项设备单价限价详见本文件第八部分“采购需求”。
2.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安装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数量完成所采购设备的交货、安装及调试工作,确保所有设备均能满足使用要求,并承担所供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
4.质量要求:所有设备(包括软硬件、备品备件)必须为原装、全新、成套设备,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经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有效性,保证设备的功能、性能、配置等均能满足项目使用要求;保证所供设 (略) 采购的试剂;所供设备库存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以设备生产日期为准;如设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须由供应商更换为符合要求的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
6.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质保期内供应商须负责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且在质保期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仅收取成本费用;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现场售后服务需求后,须于2小时内响应,并于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7.质保期:所有设备的质保期不得低于该设备生产厂商规定的质保期。
8.技术培训要求:根据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操作人员现场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简单故障排除、常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确保培训后的操作人员具备独立操作使用设备的能力。
9.项目验收要求:包括到货初验、系统联调联试、最终验收。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交付前产生的一切费用。
10.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章节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采购设备(包括软硬件、备品备件)的交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确保所有采购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对供应商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货物在评审时对供应商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4)参照《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规定的医疗器械经营条件。
(3)所供设备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 (略) 销售条件,按规定应注册或备案的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信息。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9)供应商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前 (略) 统一查询。
(10)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临 (略) 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方式:现 (略) 上获取
售价:*/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 (略) 开评标室(临 (略) 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 (略) 开评标室( (略) 临 (略) 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 (略) 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 (略) 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云南 (略) ( (略) 临 (略) 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2楼)现场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费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件 (略) 邮箱(*@*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项目名称) (略) 项目联系人即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的,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云南 (略) ;
开户行: (略) 昆明前卫支行;
账号:*744。
4.供应商以其他方式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的,请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办理。
(三)响应文件提交
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及经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扫描件1份(视供应商需求U盘可退还)递交至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当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加谈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临翔区凤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临翔区西大街14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 (略) 临翔区南天商贸城2栋1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金山/李正浩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