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塘洲镇塘洲村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塘洲镇塘洲村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市农字〔2024〕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和县塘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和县塘洲镇塘洲村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泰和县塘洲镇塘洲村
2.3 资金来源:本次招标为上级资金,工程总造价为#.03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计划面积500亩(提升改造500亩)主要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120日历天;
2.5.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25日。
2.6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2.7.1建设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等级由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要求在招标公告中确定;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根据吉府办字【2021】39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8)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 (略)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9) (略) 管办字〔2024〕7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内容包括:1、生成信用信息报告;2、生成截图: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 (略) 理。
(10)根据吉府办字【2021】39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管理评价分和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10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在江 (略)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 (略) 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 (略) (略) 泰和县分中心(市民之家四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招标 (略) 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拟投入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4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6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泰和县 (略) 进行监督。
7.7 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8 投标保证金说明:
7.8.1 开标现场所有已签到、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视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进入至下一环节。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现场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
7.8.2如发现投标人伪造材料、虚假承诺、恶意不缴纳保证金或以无效方式缴纳保证金等弄虚作假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 (略) 理。
7.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开标注意事项。
7.10意外 (略) 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 (略) 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 (略) 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 (略) 理:
(一) (略) 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 (略) 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 (略) 公共 (略) 、 (略) (略) 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 (略) 招标 (略)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和县塘洲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泰和县塘洲镇319国道东
联 系 人:肖俊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泰和支行
2、户名: (略) (略) 泰和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泰和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