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概况:
烟台汽车 (略) (二期)建设项目地块位于 (略) (略) 烟台汽车 (略) 东侧、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南,地块面积为(略)m2,中心点位坐标为东经121.(略)°、北纬37.(略)°。
本次调查地块原用途为农业用地, (略) 自然资 (略) 福山规划管理办公室《关于烟台汽车 (略) (二期)地块规划指标的说明》,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教育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及《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烟环发[2020]23号)等文件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 (略) (略) (略) 委托山东通元 (略) 对烟台汽车 (略) (二期)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为烟台汽车 (略) (二期)建设项目地块勘测定界图中的用地范围,总面积为(略)m2。调查阶段,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烟台汽车 (略) (二期)建设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地块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最终形成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现公示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通元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意见提交具体形式:关注本项目进展的公众可通过来访、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