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无菌自动化大米加工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 无菌自动化大米加工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
建设地点: | (略) 霞山区宝石路 1 号 |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无菌自动化大米加工仓储一体化建设项 (略) (略) 霞山区宝石路1号,占地面积11205.4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一座无菌自动化加工车间、成品库、钢板仓、物流中心以及消防泵房(含发电机房)、消防水池、大门门卫等。项目年加工生产高档米4500 t/a、精米30000t/a、普通米46500 t/a,其余副产品(稻壳、米糠、碎米及异色粒、次粮)68223.5t/a,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接收→初清→二次清理→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糙米调质→碾米→白米分级→刷米→凉米→抛光→色选→精选→包装。公司员工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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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工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区应配备简易洒水车等洒水工具,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处定时洒水,防止因干燥、大风而引起大量扬尘;(2)施工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3)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运输砂石料、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等易发生扬尘的车辆应覆盖篷布,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跑冒洒漏;(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物;(5)出入工地的建筑垃圾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实行“一不准入,三不准出”(无证车辆不准进,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不封闭车辆不准出,超装车辆不准出)管理;(6)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 报告表分析认为,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且项目而且施工期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本项目不设集中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通过租用附近乡镇民居解决,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居的三级化粪池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往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时要尽量做好各项排水、截水的设计,做好必要的防护坡及引水渠;(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雨季时尽量减少土地开挖面;合理设置临时工程措施,确保施工地段的排灌系统畅通;(3)在施工场地内应构筑相应容量的集水沉砂池和截、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废水,经过沉砂、除渣和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报告表分析认为,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在建筑施工期间的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另外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并服从有关环保部门的监督;(2)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开工,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地块边界,并对设备定期保养,规范操作;(3)为减少施工过程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4)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不在作息时间(中午和夜间)作业,将噪声级大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严禁施工。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征得许可,同时事先通知附近居民,以取得谅解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靠敏感点的方向设置临时或移动式隔声屏障;(5)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尽量减少交通堵塞;(6)在施工场地边缘设置围挡。 报告表分析认为,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采取以上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工程施工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建筑垃圾应运往指定建筑弃纳场进行处理;(2)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运走、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选择对外环境影响小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根据《 (略)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4)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报告表分析认为,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施工期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所在区域环境造成影响。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 项目在运营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生产线粉尘废气和备用发电机尾气。(1)卸料粉尘为稻谷倾倒至卸料口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为细小的稻壳。稻谷比重较大,易沉降,装卸过程中粉尘量不大。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中谷物贮仓,装卸粉尘系数为0.01kg/t(卸料)。本项目年卸稻谷量为*t,则粉尘产生量为1.5t/a。该部分粉尘主要为细小的稻壳,逸散后易沉降在卸料口周围,经定期打扫后送入稻谷钢板仓内。(2)生产线粉尘废气为大米加工过程中(清理、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米、抛光、色选、分级)等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在生产车间将上述工段设置连接设备的密闭式集气系统,收集到的含尘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线共配套6台脉冲除尘器TBLM-104-I(单台风量为15000m3/h)、1台脉冲除尘器TBLM-78-I(单台风量为10000m3/h)、1台脉冲除尘器TBLM-39-I(单台风量为10000m3/h),脉冲除尘器之间以串联方式连接,因此合计生产线总收集风量为*m3/h。(3)备用发电机尾气为项目设置的1台250kW备用发电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生产线粉尘废气、备用发电机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粉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产品用水在生产过程经蒸发完全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湛江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 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造成较大的冲击,依托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具备可行性,因此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1)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同时选择距离项目附近敏感区最远的位置;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可降低噪声级10-30分贝。;(2)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震,以此减少噪声;(3)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铺覆一层吸声材料,可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4)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5)合理控制作业时间,严禁中午12:00~14:00使用高噪声设备,控制夜间生产时间,夜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减少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报告表分析认为,厂内各噪声源经降噪、防噪处理后,传播至各厂界处噪声预测点时,噪声值都有较大程度的衰减,声源到达厂界昼间噪声预测结果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因此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1)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千克/人·天,项目共有员工50人,年工作300天,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15t/a,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①杂质、含谷泥沙,产生量为750t/a, (略) 回收处理;②卸料粉尘,产生量为1.5t/a,该部分粉尘主要为细小的稻壳,逸散后易沉降在卸料口周围,经定期打扫后送入稻谷钢板仓内;③除尘器收尘,收尘量为20.25t/a,除尘器收尘主要成分为大米、谷壳等粮食类物质,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固废代码131-001-34),该部分 (略) 回收处理;④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5t/a。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中的“农副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食品加工废物”,一般固废代码为131-001-39,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报告表分析认为,固体废物按要求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地下水 (略) 政给水管网提供,不抽取地下水。项目产品用水在生产过程经蒸发完全损耗,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湛江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不会改变地下水系统原有的水动力平衡条件,也不会造成局部地下水水位下降等不利影响。项目各类原料、产品和副产品均分类存放在仓库内,且项目地面将进行硬化处理,因此项目不会对土壤环境或地下水水质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的防渗措施,可以有效保证污染物不会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在落实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6、生态环境 项目厂区范围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项目不需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7、环境风险 l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柴油,项目Q值小于1,风险潜势为I。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和火灾事故。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防控措施:(1)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定期巡视检查废气处理系统;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点检工作,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委托监测单位定期对企业废气排放口进行污染源监测,发现运行不正常或污染物排放超标时,要立刻停止对外排放,并进行实时连续监测,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2)火灾事故防范措施: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自动消防系统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作;对电路定期予以检查,用电负荷与电路的设计要匹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在仓库、车间设置门槛或漫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报告表分析认为,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可大大降低,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