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企业务系统建设项目业务管理系统
变更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变更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20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略) 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17日。”变更为“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
其余内容不变。
吉林省建设 (略)
二O二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