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晋政发〔2024〕6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审批层级,提高林地审核质效,助力用地审批,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委托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林资发〔2024〕39号)的规定,现将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委托朔州、吕梁、晋中、长治、晋城、临汾、 (略) (以下简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实施的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权限内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中, (略) 所辖66个县(市)范围内批次用地(跨省直林局的除外)占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委托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实施。66个县(市)名单详见附件1。
二、委托时间
委托时间2年,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对其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可提前进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受托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自2024年7月1日起,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不再受理本公告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请符合本公告委托范围的申请人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申办。受托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审批,并做好对受委托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得对承接的委托工作实施再委托。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加强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的业务指导,明确委托行政许可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定期开展委托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依法依规办理许可、有无超期许可、是否超林地定额许可、是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等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的,督促纠正;对违法审批项目较多、 (略) ,提前终止委托工作。
五、注意事项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自2024年7月1日起依本公告受理上述受委托行政许可申请。2024年7月1日之前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已经受理的申请,仍然由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继续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略) 所辖66个县(市)名单
2.受托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略) 所辖66个县(市)名单
序号 | 市 | 所辖县(市) |
1 | (略) | (略) ,包括山阴县、应县、右玉县、 (略) |
2 | (略) | (略) ,包括文水县、交城县、兴县、临县、柳林县、石楼县、岚县、方山县、中阳县、交口县、 (略) 、 (略) |
3 | (略) | (略) ,包括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祁县、平遥县、灵石县、 (略) |
4 | (略) | 8县,包括襄垣县、平顺县、黎城县、壶关县、长子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 |
5 | (略) | (略) ,包括沁水县、阳城县、陵川县、泽州县、 (略) |
6 | (略) | (略) ,包括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吉县、安泽县、浮山县、古县、大宁县、乡宁县、隰县、永和县、蒲县、汾西县、 (略) 、 (略) |
7 | (略) | (略) ,包括临猗县、万荣县、闻喜县、稷山县、新绛县、绛县、垣曲县、夏县、平*县、芮城县、 (略) 、 (略) |
附件2
受托机关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序号 | 受托机关 | 地址 | 联系方式 | 邮编 |
1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略) 开 (略) 8-1号 | 0349-* | * |
2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略) 离 (略) 9号 | 0358-* | * |
3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略) 榆次 (略) 73号 | 0354-* | * |
4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略) 潞州区府后西街355号 | 0355-* | * |
5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略) 凤台西街436号 | 0356-* | * |
6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略) 经济开发区常兴西街113号 | 0357-* | * |
7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 (略) 盐湖区河东东街3399号 | 035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