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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桥下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NP-CC-2024-0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略) ,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桥下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23.*元,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新城 (略) 及周 (略) 的桥下空间布设停车场,总面积约6.*平
方米,含停车泊位,停车场配有充电桩,安装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及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桥下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桥下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榄能力,同时投标人须满
足以下两个投标条件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设计*级资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
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
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五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
类资质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投标:
设计单位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设
计 (略) 致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
施工单位投标申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五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并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应至少完
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略) (略) ”工程项目信息
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 (略) 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
(略) (略) 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
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略) 场
(略) ”或工程所在地 (略) (略) 核查,未查询到的业
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请
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
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
的法律责任。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
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
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
、
等级。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以联合体
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
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
好承诺即可。
3.5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另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
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
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
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
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
人。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
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m,gSxt.gOv.c)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chttp://**)或各级信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
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 (略) ”(wenshu..court..Sov.cm)上有行贿犯
罪行为:(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信用报告。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榄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
相关信息在“ (略) (略) ”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
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6
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 (略)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0/mesberL (略) 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42
已在省级、 (略) 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 (略) 业务时,
无需重新办理, (略) 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
(略) (略)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0431-8s*。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 (略)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0(/memberLogin)完普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略) 系统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0/memberLogin)开展交易
活动。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
平台(http:/36.135.6.232:80s8/EpointSS0/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
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 (略)
(http:/36.*:8088/EpointSS0/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
子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7开标室。
七、其他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大街桥下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新城 (略) 及周 (略) 的桥下空间布设停车场,
总面积约6.*平方米,含停车泊位,停车场配有充电桩,安装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及设
2.3建设地点:新城 (略) 桥下( (略) 以南)
2.4计划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
上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
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043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1572号
联系人:刘玉
电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 (略)
地址: (略) 南 (略) 华荣泰时代A座1103室
联系人:何玉双
电话:0431-*
电子邮件:*g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可玉及(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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