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9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
- */2022_*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09-06
- 发布机构:
- 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齐河县齐安大街265号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分局一楼服务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1 | 山东 (略) 深海远洋大型散装船动力系统轴系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略) 齐河县齐河经济开发区山东 (略) 院内 | 山东 (略) | 山东民通 (略) | 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调剂文件。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1.33%。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及“鼓励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2207-*-89-01-*。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齐河县经济开发 (略) 与齐众大道交叉口东南方位,根据企业土地证明,该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09-2030年)》,本项目在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范围内。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2、NOx)。治理措施如下: 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就近合并到现有工程天然气热处理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其中15m和17m燃气热处理炉并到5#热处理排气筒(DA008);16m和12m燃气加热炉并到6#热处理排气筒(DA009)。 综上,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产生、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立式车床、卧式车床、铣床、钻床、锯床等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如下: 采取墙体阻隔、基础减振等方式减轻噪音。 综上,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切削液桶。治理措施如下: 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综上,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