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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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斗门区 (略) 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584号之十六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建设项 (略) 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584号之十六,用地面积为27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年产石料5万吨。 |
环评机构 | (略) 美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堆场设置喷淋降尘装置、破碎筛分设置围挡设施+喷淋降尘装置、物料装卸设置喷淋降尘装置、道路扬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用洒水车定时洒水降尘。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12月15至12月2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