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 43P/2022- *** | 公开日期 | 2022-07-11 |
发布机构 | (略)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略) 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7月7日起,对东港新建初中建设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项目情况,并 (略) 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审计主要对由 (略) 实施的东港新建初中建设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二、审计时间:2022年7月7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 (略) 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 (略) 联系,举报电话:0580- *** ,电子邮箱: @@@ 63.com;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 (略) 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580- *** ,地址: (略) 昌 (略) (略) 3号楼东311室。
(略)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舟山市 (略)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