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盈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盈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决定举行《盈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盈江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拟听证时间:2023年8月9日(星期三)14:30
(二)拟听证地点: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8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涉及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24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法律工作者4名。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7人以内,在申请作为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盈江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盈江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7: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8月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盈江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前10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杨菊寸
联系电话:0692-*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职业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座机 | ||||||||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是/否) | 所属机关 | |||||||||
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 ||||||||||
听证 机关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