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博大 (略) 投资建设压铸件、冲压件、注塑件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投资建设压铸件、冲压件、注塑件等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流东路3001号
建设单位:滁州博大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 (略)
项目概况:滁州博大 (略)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流东路3001号投资建设“投资建设压铸件、冲压件、注塑件等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750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区7#厂房(建筑面积5028.67平方米)、8#厂房(建筑面积5028.67平方米)内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压铸件45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熔化烟尘采用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脱模废气、机边保温炉燃烧废气采用油烟废气洗涤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抛丸、打磨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表面处理表调硫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均属于推荐的可行技术,废气经处理后可以稳定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24.652,余量满足要求。另外,根据现有项目验收监测中的废水总排口数据,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等级。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滁州博大 (略) 投资建设压铸件、冲压件、注塑件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
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房产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