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申请外环南河(黄浦江- (略) )河道及水闸建设工程立项批复延期的函》(浦环基建〔2024〕21号)收悉。
经核,该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23年7月4日获批(沪浦发改城〔2023〕614号),据文,由于你局无法在项目建议书的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故提出延期申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外环南河(黄浦江- (略) )河道及水闸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延期至2025年7月3日。请抓紧开展相关工作,逾期失效,不再延期。
二、沪浦发改城〔2023〕614号文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